关于成立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的通知
各单位:
为加强科学研究、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,实行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,促进我院学术发展,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,经院长、书记办公会研究决定,成立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第一届学术委员会,聘期三年,人员名单如下:
主任委员:金仁炎
副主任委员:周剑石、杨小丙
委员:王宗元、严新、严坤、刘梦遥、岳呈恺、张红六
秘书:周梦竹
附: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工作职责:
审议决定以下事务:
1.学院事业发展规划,以及学科专业建设、教师队伍建设规划,科学研究、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;
2.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;
3.教学、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;
4.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;
5.重要课题项目的遴选与资助;
6.学术道德评价、学术争议处理规则;
7.认为需听取院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。
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
2020年8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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